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做餐饮的规定(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法律法规)
市监局对餐饮店检查流程
市监局对餐饮店的检查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提前通知:市监局通常会提前通知餐饮店进行检查 ,通知方式可以是电话 、短信或其他书面形式 。现场检查:市监局工作人员到达餐饮店后,会对店铺的卫生状况、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
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餐饮单位的方式如下: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明查、抽查、暗查暗访等监督检查针对重大节假日 、重要活动等时段,对学校食堂、中央厨房等重点餐饮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整个餐厅的布局,有入口和出口 ,功能区域分开且相对独立(最好有隔离的专间)。所有物料标示要清楚,标示上要有:品名、生产日期 、保质期、数量、供货商等 。留样要规范。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
1 、法律主观: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管部门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全国的餐饮服务行业监管管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 ,而地方的餐饮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由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
2、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 ,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决定: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 ,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许可证颁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 ,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
4 、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后,通常在15至20个工作日内可以领取许可证。 如果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实质性核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对于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情况 ,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餐饮服务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没有废止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一般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自2010年5月1日施行。此管理办法共由六章组成,每章若干条例,达到监督管理餐饮服务行业的目的。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第十六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九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本条前款规定的禁止从业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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