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情的认定主体是(动物疫情由谁负责认定和公布)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我国现行法定的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 ,出现动物疫情,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动物疫情指动物疫病发生 、发展的情况。第三条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动物疫情报告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动物疫情报告工作 。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承担重要职责。第十五条明确规定,防疫机构负责监测疫情,所有饲养和经营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 ,不得拒绝或阻碍其工作。
本单位职工要严格遵守有关上报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制度 。疫情上报要经主管领导批示。严格遵守国家对重大动物疫情的保密制度,未经领导批示,不得随意向社会、媒体、亲戚朋友等散播。疫情报表要据实填写疫情发生地点 、疑似病名、牲畜种类及数量,不得谎报、漏报 、瞒报。
立即报告类:指动物疫情发生后 ,必须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管机构报告,该类疫情包括高度致命性、极易传播的疫情 。12小时内报告类:指动物疫情发生后,须在12小时内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管机构报告 ,该类疫情包括人畜共患病、高致病性疫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明确指出,对于患有疫病或疑似疫病的动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负有报告义务。具体来说 ,报告主体涵盖了以下几类:首先,饲养、屠宰 、经营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属于报告主体之一 。这类主体与动物接触紧密 ,一旦发现动物出现异常状况,应及时报告以采取相应的防疫措施。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文件全文
1、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 、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不得拒绝和阻碍。第十六条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 、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 、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
2、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重大动物疫病科普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重大动物疫情防范意识。第三章 监测、报告和公布第十五条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 ,饲养 、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3、为了迅速控制和扑灭可能对养殖业生产安全、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动物疫情,维护社会秩序 ,本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旨在确保有效应对和管理此类紧急情况 。
4 、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第四章中,详细规定了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措施。一旦疫情发生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条例,县级以上兽医部门在疫情确认后,迅速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进行疫源调查,并提出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和封锁建议 。
5、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五章着重规定了对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对于兽医主管部门及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如存在以下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不履行疫情报告义务 ,隐瞒 、谎报、延误报告或误导他人,将导致严肃的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6、养殖场户发现动物大量死亡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第十六条从事动物隔离 、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 、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 ,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
动物防疫基本法律制度
对疫点采取的措施:(1)扑杀并销毁染疫动物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其产品;(2)对病死的动物 、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公害处理;(3)对被污染的物品用具 、动物圈舍、场地进行严格消毒。
中国政府在动物防疫管理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三条规定,确立了预防为主的动物疫病防控策略。该法规强调 ,对于可能对养殖业生产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制度 。强制免疫的实施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兽医主管部门,他们负责制定和执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预防为主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这是因为:动物疫病有其固有的特性 ,它的发生、传播 、流行必须具备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动物三个必要条件,有可预防性。
我国现行法定的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出现动物疫情 ,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 ,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辖区内的动物防疫活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 、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检疫以及与动物防疫相关活动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动物防疫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办法 。
如何确认人畜共患病疫情?
对怀疑为重大人畜共患病疫情的 ,应采集病料,按照要求送省级动物疫控机构进行实验室诊断,必要时送农业部指定实验室进行确诊。(3)疫情确认后 ,由省级疫控机构在2小时内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
人畜共患病的诊断方法主要有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学诊断和免疫血清学诊断等方法。
观察临床症状:布病感染的牛可能出现发热 、流产、乳腺炎、关节炎等症状 。但这些症状并非特异性,也可能与其他疾病相似,因此不能仅凭临床症状确诊。 血清学检测:这是最常用的诊断方法之一。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或与动物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发生人畜共患病临床可疑症状 ,或者人间发生重大人畜共患病疫情而动物疫情不明的,应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疫控机构报告或通报 。
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必要时 ,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 、销毁等措施。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本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野生动物保护等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
- 疫情处置需科学、迅速和有效 。4 生物安全 - 饲养场需强化生物安全措施,防止疾病扩散。- 人员防护措施也至关重要,防止感染。
宠物狗是否感染新冠归哪个部门管
宠物狗是否感染新冠归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管 。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七条 ,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为了防控烈性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依据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宠物主人在宠物托运时需要取得免疫证明和犬猫的实验室报告 ,凭这两样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机构在验查犬猫临床症状之后,出具检疫证明 。最后 ,宠物主人凭着检疫证明才能办理托运手续。
截至目前,科学研究和权威机构均未确认宠物如猫、狗等能够感染新冠病毒。新型冠状病毒与SARS病毒有70%的相似性,其自然宿主很可能为蝙蝠。在病毒从蝙蝠传播到人类的过程中 ,可能存在未知的中间宿主媒介 。尽管如此,目前尚未有因日常接触宠物而感染新冠病毒的病例报告。
狗可以感染新冠病毒,但是大多数狗只是轻微感染 ,不会出现症状或仅出现轻微症状。根据目前的研究,狗感染新冠病毒主要是通过人类感染的接触传播而来,即狗接触了新冠患者或携带病毒的物品时,可能会被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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